说明: 一、参选资格: (一)教师组:具中华民国国籍之公私立各级学校专任、兼任及退休教师,并领有教师证书或立案学校之聘书。 (二)学生组:具中华民国国籍之国内外各级学校在学学生。 二、征选组别与项目: (一)教师组: 1、戏剧剧本-现代戏剧剧本及儿童戏剧剧本 2、短篇小说 3、散文 4、诗词-新诗 5、童话 (二)学生组: 1、戏剧剧本-现代戏剧剧本及儿童戏剧剧本 2、短篇小说 3、散文 4、诗词-新诗 三、注意事项:获本奖特优者,次届不得参加同一项目,系指同一项目而言;次届即为次年。故不论隔年次轮替征赛之「现代戏剧剧本及儿童戏剧剧本」、「传统戏剧剧本」同属戏剧剧本项下;「新诗」、「古典诗词」同属诗词项下。 四、参选受理期间:自111年3月2日起至111年4月13日截止,采取先线上报名(网址:https://web.arte.gov.tw/philology/)后挂号邮寄送件方式办理,截止日以邮戳为凭。亲送者必须于截止日下午5时前送达。 五、收件地址:国立台湾艺术教育馆(10066台北市中正区南海路43号);联络电话:02-23110574分机251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