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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師資培育生:
(一)、大學部:
限112學年度大一新生(學號S12開頭;不含保留入學、上學期休學、轉學生及陸生)。
名  額:65
甄選及錄取方式:
(1)一年級上學期學業平均成績T分數佔40%;T分數計算方式,以申請人一年級上學期全班學業平均排名順序換算為百分等級分數:T=100×(全班人數-個人名次)÷全班人數
(2)筆試「語文能力測驗」,佔35%;筆試缺考者視同放棄。
(3)自傳及有利於審查的相關資料,佔25%。
同分參酌順序:1.一上學業成績、2.筆試成績、3.自傳及有利於審查的相關資料,按申請人甄選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為本系師資培育生,至核定名額額滿為止。並列備取生數名

(二)、碩士班:
限112學年度碩士班學生(學號M12開頭;不含保留入學、上學期休學、轉學生、陸生及進修學院碩士班學生)
名  額:3
甄選及錄取方式:
(1)大學及研究所歷年成績。
(2)自傳。
(3)入學後特殊表現。
申請人甄選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為本系師資培育生,至核定名額額滿為止。並列備取生數名。


二、教育學程生
甄選對象:國文學系學士班二年級以上及國文系碩、博士班在學學生。(不含上學期休學、保留入學、當學年度即將畢業學生、進修學院碩士班學生、陸生、大學部延畢生)。
名  額:1
甄選及錄取方式:
(1)學士班:大學歷年成績單;研究所:研究所歷年成績。
(2)自傳。
(3)入學後特殊表現。
按申請人甄選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為本系教程生,至核定名額額滿為止。並列備取生數名。

【報名時程】
1、113年3月1日(五)下午4:00止送交甄選報名表及附件,逾時不予受理
2、報名大學部及碩士班師培生請班代統一收齊並依報名名冊排序,並經導師簽名。
3、報名教程生請自行送至系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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