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七屆臺北文學獎 徵文辦法
二、主辦單位: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策畫執行:文訊雜誌社
三、收件及截稿日期
自113年11月1日起開始收件,至113年12月31日截止,一律採掛號郵寄報名,以郵戳為憑,逾時恕不受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