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文學系碩士學位課程先修申請注意事項
一、申請資格:本校大學部學生,二年級下學期起至四年級上學期,學業成績名次平均在母系排名前三分之二或有其他優異學術表現者,得向本系提出申請。
二、申請者需繳交申請表(表一),歷年成績單(含系排名)、研究與修課計畫書及各項有利審查之資料。
上開資料除繳交紙本外,請整理為一個PDF檔,檔名格式:學號+姓名。請電郵至artman@cc.ncue.edu.tw。
三、申請時程:上學期:11月30日止;下學期:5月30日止
► 國文學系學生碩士學位課程先修作業細則(含表一)(PDF)
► 國文學系學生碩士學位課程先修作業細則(含表一)(ODT)
歷年審查結果:
學號
|
學生姓名
|
審查會議日期
|
審查會議名稱
|
審查結果
|
s1**2007
|
黃〇琋
|
114年1月8日
|
113學年度第4次
國文學系暨台文所系(所)務會議紀錄
|
通過
|
S0**2101 | 馮O喬 | 113年1月10日 |
112學年度第3次
國文學系暨台文所系(所)務會議紀錄
|
不予通過 |
S1**2112
|
張〇安
|
112年6月14日
|
111學年度第7次
國文學系暨台文所系(所)務會議紀錄
|
通過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