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文學系學生碩士學位課程先修
本系為鼓勵優秀學士班學生提早規劃研究進修,培養學術研究能力,特訂定「國文學系學生碩士學位課程先修作業細則」。
一、申請資格
本校大學部學生,二年級下學期起至四年級上學期,學業成績名次平均在母系排名前三分之二,或有其他優異學術表現者,得向本系提出申請。
二、應備資料
| 項目 | 內容 |
|---|---|
| 申請表件 | 申請表(表一) |
| 學業資料 | 歷年成績單(含系排名) |
| 研究規劃 | 研究與修課計畫書 |
| 其他資料 | 各項有利審查之資料 |
送件方式:
上開資料除繳交紙本外,請整理為一個 PDF 檔。
檔名格式:學號+姓名。請寄送至:artman@cc.ncue.edu.tw
三、申請時程
| 學期 | 申請截止日 |
|---|---|
| 上學期 | 11月30日 |
| 下學期 | 5月30日 |
相關文件
- 國文學系學生碩士學位課程先修作業細則(含表一)(PDF)
- 國文學系學生碩士學位課程先修作業細則(含表一)(ODT)
歷年審查結果
| 學號 | 學生姓名 | 審查會議日期 | 審查會議名稱 | 審查結果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S1**2015 | 吳〇錦 | 114年12月24日 | 114學年度第4次系務會議 | 通過 |
| S1**2007 | 黃〇琋 | 114年1月8日 | 113學年度第4次國文學系暨台文所系(所)務會議 | 通過 |
| S0**2101 | 馮〇喬 | 113年1月10日 | 112學年度第3次國文學系暨台文所系(所)務會議 | 不予通過 |
| S1**2112 | 張〇安 | 112年6月14日 | 111學年度第7次國文學系暨台文所系(所)務會議 | 通過 |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