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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系及雙主修甄選

一、申請日期
依教務處公告

二、申請資格

本校各學系學生(不含研究生)並符合下列規定者:

  • (1) 輔系:第一學期總成績在該班前 30% (含) 者,且國文(一)及國文(二)成績達 80分 (含) 以上者。
  • (2) 雙主修:第一學期總成績在該班前 10% (含) 者,且國文(一)及國文(二)成績達 85分 (含) 以上者。
  • (3) 操行成績:需達 85分 (含) 以上且無懲戒紀錄者。

三、申請資料

請檢附成績單(需含班級排名及國文成績),並於資料上註明是否為原系師培生

四、錄取名額

輔系及雙主修合計錄取至多 5 名(不分類),採取擇優錄取,修課方式為隨班附讀。

五、甄選方式

  • 1. 班級排名(50%):以 114 學年度第一學期班級排名百分比計算。
  • 2. 書面審查(50%):
    包含自傳、報考動機與學習規劃(一仟字以內),以及其它有利審查之相關資料(如:相關科目之學習表現、相關社團參與表現或其他有利審查資料)。

【同分比序順序】
當總分相同時,比序順序為:1. 國文成績 > 2. 書審資料。

六、應修科目與學分一覽表

七、重要身份說明(師培資格)
選修本系為輔系或雙主修之學生,並不會因此取得師資培育學生(師培生)資格,敬請同學特別留意。

八、作業流程與其他規定

  • 本系審核通過後,將錄取名單送交教務處辦理統一放榜。
  • 其餘未盡事宜與相關規定,請同學務必參閱本校教務處網頁資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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